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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骄人
据统计,近20年来,大国中尚未爆发严重银行业危机的国家除了中国,只有印度,而印度银行的年利润增长率在现有的数据中是世界最高的,1996至2001年印度银行的年利润增长率为39%,而世界银行平均年利润增长率为18%,同期中国银行年均增长率仅为3%。
麦肯锡管理咨询公司在其《亚洲银行:建立商业头脑》报告中指出,印度是一个成长中的市场,深具潜力。花旗银行和渣打银行发行的一半以上的信用卡和个人贷款业务在印度分部,每个业务都将可能转换成3000万至5000万的年利润。印度中央银行则表示,印度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总额占其贷款总额的10%,远低于标准普尔公司对中国不良贷款比例40%的估计值。
两次改革
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印度银行业并非天生丽质。同许多发展中国家一样,印度银行业也存在与生俱来的顽疾---呆坏账。为了改善这一情况,印度政府在上世纪90年代决定进行银行业改革,从而掀开了该国金融市场新的一页。
改革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1991年8月至1996年底,负责研究银行业的改革方案,第二阶段则由1997年开始至今,拟定改革方案分别由两个委员会制定,一个负责规划银行业的总体发展方向,针对解决国有银行的特殊地位及存在的问题,另一个专门研究国有银行的改革措施。印度政府参考了几个委员会的研究报告,最终采取了包括降低准备金等措施在内的多项建议,两个阶段的改革为银行业创造了较为宽松的经营环境,各类银行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
印度就在前不久上调了外资对国内私营银行的投资上限,而且近几年来,银行已经不再被要求按照政府指令以一定利率向农业领域放贷,正将重心转移到利润更高的消费信贷业务上。与此同时,当局也注意了在法制方面给予银行业更多的支持。印度最高法院2002年出台的《担保物权法》中曾规定,银行有权取消不良债务人对抵押物的赎回权,旨在帮助印度银行重组不良贷款。
4. 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发展战略
银行和保险公司可合作开发银行保险产品:
一是保单质押贷款。投保寿险,尤其是年金型保险,投资联结保险、分红保险,一般期限较长,除非到期领取或中途退保,投保人或保险受益人不能将保费取出。为解决投保人或保险受益人临时资金短缺的矛盾,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可联合推出保单质押贷款。保单质押贷款的推出,不仅给银行现行小额质押贷款增加了新内涵,增加了利息收入,而且也有利于保险公司保险产品的营销。
二是与个人消费贷款有关的履约保险、财产保险和个人意外保险等品种。个人消费贷款基于其批量大、风险低,业务范围广、经营收入稳定等特点,成为各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拓展重点项目。个人消费贷款,特别是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占银行贷款增量和存量的比重逐年上升。为降低贷款风险,减少贷款损失,各商业银行都需要保险公司提供大批量的配套保险和保证服务。因此,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在消费信贷领域的合作大有作为,如对抵押物的财产保险,对抵押人出现的意外伤亡丧失还款能力的人寿保险,对借款人因保险合同规定的意外条款而不能履约借款合同的风险,尤其是履约保险,这些都是很有前景的业务。
三是适合银行柜台销售的银行保险品种。开发出集保障性、投资性、储蓄性于一体的银行保险综合性品种。重点拓展分红保险、投资联结保险和年金保险。
四是与信用卡有关的保险产品。银行信用卡客户一般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拥有较好的资信善,是各金融机构和客户争夺的对象。因此,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可以联合推出一些与信用卡有关的小额免核保寿险产品,按照投保自愿的原则,持卡何以通过信用卡支付保险费。商业银行为鼓励持卡人持卡消费,还可与保险公司合作,规定持卡人直接消费到一定金额,可按照一定比例的回佣收入将其作为保险费,为持卡投保意外伤害险。
五是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是指保理方凭债权转让向供应商融通资金后,即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利,保理方独自承担买方拒绝付款或无能力付款的风险。对于开办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商业银行来说,会承担更大的金融风险,可以就此与保险公司在此业务上进行合作,开发避险式金融产品。
2.加大联动营销的力度,实现银行产品与保险产品销售的协同效应。保险公司发展银行保险业务的主要目标是通过银行的信誉、网点、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将保险产品成功的销售给银行现有的客户和准客户,从而达到扩大市场份额,降低单位成本,提供营销效益的目的。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保险业务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发展银行保险业务增加业务手续费收入和保险公司的存款,带动电子商务、结算、基金、信贷营销的发展。因此,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要立足长远,高度重视银行保险业务的营销,要制订协同的营销策略,避免短期行为,要制订协同的营销策略,避免短期行为,要制订协同的营销策略,避免短期行为。另外,双方可以制订实施一定的销售激励机制,在激励销售自身产品的同时,也加大销售银保交叉产品的销售考核力度。 |